專業律師
林長宇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現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以來一直致力于刑事法律領域的研究及實踐,擅長: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黑犯罪、侵權犯罪等。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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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盜竊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
入戶盜竊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
裴維奇
入戶盜竊未遂或盜竊數額未達到盜竊罪 定罪標準時,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是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且做法不一致的一個問題。
贊成者認為,入戶盜竊行為人在實施盜竊行為時主觀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非法進入他人住宅是手段行為,盜竊是目的行為,兩者是一種牽連關系。雖然盜竊未遂或盜竊數額未達到盜竊罪的起點標準,但其入戶盜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寧,應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也有人認為,牽連犯的前提是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都構成犯罪,盜竊未遂或盜竊數額未達到盜竊罪標準的,盜竊行為尚未觸犯盜竊罪名,因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與盜竊行為不具有牽連關系,不適用牽連犯理論,應按吸收犯理論,即重行為吸收輕行為(或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為吸收盜竊行為,對行為人應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論處。
反對者認為,入戶盜竊行為人主觀上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而非故意影響他人居住安寧,與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觀要件不符合。在客觀方面也不符合我國刑法理論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觀表現——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居住安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是公開侵入行為,而入戶盜竊是潛入即秘密進入,兩者有區別。因而對入戶盜竊未遂或盜竊數額未達到盜竊罪定罪標準的,不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只能按無罪處理。
筆者認為,入戶盜竊未遂或盜竊數額未達到盜竊罪定罪標準時,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確實是一個需要斟酌的問題,反對意見并非沒有道理。第一,我國刑法理論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識是比較一致的。一般認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觀表現是“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居住與生活安寧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主要意圖是打擊這種公開侵入他人住宅,公然擾亂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該解釋并沒有規定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或竊得財物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這表明最高法院認同非法侵入住宅罪是“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居住與生活安寧的”的理論解釋,不認為入戶盜竊這種秘密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屬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一種客觀表現。但也有人認為,既然該解釋沒有明確規定對入戶盜竊不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那就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筆者認為,這種理解是值得商榷的。《解釋》規定入戶盜竊三次才可以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應該理解為剛達到盜竊罪的定罪標準)。如果一次入室盜竊就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那么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盜竊罪在定罪標準(社會危害程度)上就明顯失衡,何況依一般觀念,盜竊罪較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更為嚴重的犯罪,構成犯罪的標準應當更低。另外,如果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或竊得財物數額未達較大標準,都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那么《解釋》關于一年內入戶盜竊三次以上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的規定就形同虛設了。浙江省《全省法院經濟犯罪 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二)中認為:“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或竊得財物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不構成盜竊罪時,對行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理。但是,如果有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等嚴重情節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行為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的,則定故意毀壞財物罪。”表明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或竊得財物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時,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立法原意。
當前,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對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或竊得財物的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的,均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三點:
第一,入戶盜竊社會危害大。入戶盜竊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僅體現在盜竊數額上,更體現在對住宅、人身安全的侵犯上。如果在入戶盜竊時碰巧住宅主人在家中,勢必會直接危害住宅主人的人身安全。有的入戶盜竊行為人隨身就攜帶兇器,一旦被發現,極可能對住宅主人造成傷害。
第二,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司法機關懲處。入戶盜竊是發案較多,難以防范和發現,且直接危害居民住宅和人身安全的犯罪,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獲,被害人和周圍居民強烈要求對犯罪嫌疑人予以懲處。司法機關受到壓力,不敢輕易放人,在不能認定為盜竊犯罪時,就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過去這類案件大都按無罪處理了,隨著治安形勢嚴峻,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司法機關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這與來自于被害人和周圍居民的壓力有很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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