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律師
林長宇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現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以來一直致力于刑事法律領域的研究及實踐,擅長: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黑犯罪、侵權犯罪等。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
聯系我們
- 律師:林長宇
- 手機:13761395638
- Q Q:690548296
- 郵箱:690548296@qq.com
- 律所: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
-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江場三路181號盈科大廈
起訴書(單位犯罪案件適用)
【 刑事文書】檢 刑訴[ ] 號
被告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
訴訟代表人……(寫明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
被告人……(寫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 曾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情況和因本案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等)
本案由______(偵查機關)偵查終結,以被告單位______涉嫌______罪,被告人______涉嫌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告知被告單位和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被害單位及其訴訟代表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______和被告單位的辯護人______、被告人的辯護人______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寫明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等情況)。
[對于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需變更管轄權的案件,表述為:“本案由______(偵查機關)偵查終結,以被告單位______涉嫌______罪,被告人______涉嫌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______人民檢察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轉至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
對于本院偵查終結并審查起訴的案件,表述為:“被告單位______涉嫌______罪,被告人______涉嫌______罪一案,由本院偵查終結。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
對于其他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需變理管轄權的案件,表述為:“本案由______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以被告單位______涉嫌______罪,被告人______涉嫌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
經依法審查查明:……(寫明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的犯罪事實包括犯罪時間、地點、經過、手段、目的、動機、危害后果等與定罪有關的事實要素。應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圍繞刑法規定的該罪構成要件敘寫。)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針對上述犯罪事實,分列相關證據)
本院認為,……(分別概括論述被告單位、被告人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情節輕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______條(引用罪狀、法定刑條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______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檢察員: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現在處所。具體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羈押場所和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處所。
2.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并注明數量。
3.有關涉案款物情況。
4.被害人(單位)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項。
起訴書制作說明
一、上列起訴書的格式供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公訴案件的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選用。
二、上列一、二、三種格式均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基本情況、案由和案件的審查過程、案件事實、證據、起訴要求和根據、尾部七部分組成。
(一)首部
1.人民檢察院的名稱: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各地方人民檢察院的名稱前應寫明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對涉外案件提起公訴時,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名稱前均應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樣。
2.文號:由制作起訴書的人民檢察院的簡稱、案件性質(即“刑訴”)、起訴年度、案件順序號組成。其中,年度須用四位數字表述。文號寫在該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二)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基本情況
1.被告人、被告單位的基本情況應當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順序敘寫。
2.被告人如有與案情有關的別名、化名或者綽號的,應當在其姓名后面用括號注明;被告人是外國人的,應當在其中文譯名后面用括號注明外文姓名。
3.被告人的出生日期一般應以公歷為準。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確實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齡。
4.對尚未辦理身份證的,應當注明。
5.被告人的住址應寫被告人的經常居住地,但當其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時,須在其后用括號注明戶籍所在地。
6.被告人是外國人時,應注明國籍、護照號碼、國外居所。
7.對被告人曾受到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應當在起訴書中寫明,其中,行政處罰限于與定罪有關的情況。一般應先寫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再寫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敘寫行政處罰時,應注明處罰的時間、種類、處罰單位;敘寫刑事處罰時,應當注明處罰的時間、原因、種類、決定機關、釋放時間。
8.對采取強制措施情況的敘寫,必須注明原因、種類,批準或者決定的機關和時間、執行的機關和時間。被采取過多種強制措施的,應按照執行時間的先后分別敘寫。
9.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主從關系的順序敘寫。
(三)案由和案件的審查過程
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依照格式的要求敘寫。敘寫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時,應注明日期、原由。
(四)案件事實
案件事實部分,是起訴書的重點。敘寫案件事實,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對起訴書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無論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還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須逐一列舉。
2.敘述案件事實,要按照合理的順序進行。一般可按照時間先后順序;一人多罪的,應當按照各種犯罪的輕重順序敘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罪、輕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應當按照主犯、從犯或者重罪、輕罪的順序敘述,突出主犯、重罪。
3.敘寫案件事實時,可以根據案件事實的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表述方式,具體應當把握以下原則:
(1)對重大案件、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都必須詳細寫明具體犯罪事實的時間、地點,實施行為的經過、手段、目的、動機、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發后的表現及認罪態度等內容,特別要將屬于犯罪構成要件或者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要素列為重點。既要避免發生遺漏,也要避免將沒有證據證明或者證據不足,以及與定罪量刑無關的事項寫入起訴書,做到層清楚、重點突出。
標簽:

在線客服